关于新形势下深入实施“红心向党推优工程”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9-04-16 07:50:19 作者:本站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中学共青团改革、少先队改革,深化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培养选树青少年典型,进一步加强党的后备力量建设,做好推优入团、推优入党工作,完善党、团、队衔接机制,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共青团潍坊市委、潍坊市教育局、潍坊市少工委研究决定,就新形势下深入实施“红心向党推优工程”制定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深入实施“红心向党推优工程”的重要性

1.“红心向党推优工程”是青少年成长教育发展的现实需要。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青少年阶段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时期,“红心向党推优工程”是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从基础抓起,从源头抓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动作用,对青少年进行分层梯次培养的系统工程。通过择优评选、跟踪培养“红星少先队员”“红星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影响带动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青少年按照党的要求健康成长,从小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奋斗的信念,为党组织和社会主义事业输送高质量的合格人才。

2.“红心向党推优工程”是增强党团队组织衔接的有效载体。党、团、队具备特殊的政治关系。“少先队员—共青团员—共产党员”是我们党培养接班人的时序链条。“红心向党推优工程”充分发挥党建带团建、团建带队建的政治优势,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对青少年进行梯次培养,有利于增强党、团、队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号召力,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团队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活跃学校团队工作,对于更好地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作用,团结教育广大青少年从小学先锋,长大做先锋,听党的话、跟党走,沿着党指引的正确道路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红心向党推优工程”是推进学校系统团队改革的必然趋势。2016年以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先后制定出台《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少先队改革方案》,对健全团队衔接机制,增强少先队员、共青团员先进性和光荣感做出部署。中学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居于基础性、战略性、源头性的地位,团队组织衔接的紧密性,成为落实学校团队改革的重要关键环节。作为团队一体化创新项目,“红心向党推优工程”已经成为潍坊市团队工作的品牌和亮点,在新的形势下,应当以学校团队改革为契机,充分激发项目活力。

二、严格把控标准要求,保证“红心向党推优工程”工作质量

4.把握“红心向党推优工程”的核心内涵。“红心向党推优工程”就是少先队组织推选优秀少先队员为“红星少先队员”,作为预备团员进行跟踪培养推优入团。中学共青团组织推选优秀共青团员为“红星共青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从而实现少先队员--共青团员--共产党员的连续性梯次培养,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

5.坚持“推优”工作标准。各级团、队组织应按党组织的要求,及时提出“红心向党推优工程”的推优计划,严格把控“红星少先队员”“红星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口关,明确推优选拔标准。

“红星少先队员”推选标准。从小学五年级开始,以少先队中队为单位,以日常思想、学习、生活等表现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三好学生”评选等因素,推选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少先队员,确定为“红星少先队员”,并作为预备团员进行重点培养教育。

“红星共青团员”推选标准。中学以团(总)支部为单位,从入团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团员中,综合考虑团员积分情况,推选品学兼优者确定为“红星共青团员”。“红星少先队员”“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要优先考虑。

“优秀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推选标准。推选的“优秀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必须是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道德品质好、学习成绩优秀者,年满18周岁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6个月以上,原则上从“红星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

6.掌握“推优”工作总量。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做好“推优”工作统筹和规划,将“推优”数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红星少先队员”推选数量。每学期推选一次,推选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年级少先队员总数的10%。

“红星共青团员”推选数量。每学期推选一次,各学校“红星共青团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团(总)支部团员总数的10%。

“优秀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推选数量。每学期推选一次,“优秀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根据申请入党的团员人数,结合团员积分情况择优确定,一般不超过在校团员的5%。

三、严密各阶段工作程序,做好“推优”工作具体衔接

7.科学制定“推优”工作步骤。按照各“推优”类别工作步骤,完善工作程序,确保“推优”工作科学有序。

“红星少先队员”推选步骤。由各学校统一组织,以少先队中队为单位组织少先队员公开投票推选出“红星少先队员”初步人选,学校少先队大队委员会进行审查把关,最后由学校少工委确定“红星少先队员”名单,并在本校范围内进行公示。“红星少先队员”按程序推选确定后,要在一个月内将名单上报各县市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备案。“红星少先队员”要建立专门档案。少先队辅导员每学期要将“红星少先队员”的思想和学习表现及中队评议等情况记入其档案。

“红星共青团员”推选步骤。各团支部组织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推荐“红星共青团员”初步人选,报学校团委审查,研究确定“红星共青团员”名单,并在本校范围内进行公示。“红星共青团员”按程序推选确定后,要在一个月内将名单上报各县市区团委、教育局备案。“红星共青团员”要建立专门档案,团支部每学期都要将“红星共青团员”的政治、思想和学习表现及支部评议等情况记入其档案。

“优秀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推选步骤。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推荐对象审核表报学校团委审定,学校团委经进一步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向党组织推荐。党组织要重视团组织的推荐意见,及时讨论研究,对被推荐的优秀团员,条件成熟的列为“优秀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重点培养,并建立“优秀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各学校“优秀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按程序确定后,要在一个月内将名单上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团委、教育局备案。

8.做好“推优”对象的组织管理。按照不同“推优”对象的身份特性和党团队组织要求,抓好联系、培养、管理和评价等工作。

“红星少先队员”的组织管理。对“红星少先队员”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评议制度。每学期以少先队中队为单位对“红星少先队员”进行一次评议,通过评议的,保留“红星少先队员”称号,继续进行跟踪培养,不能通过评议的,取消“红星少先队员”称号。“红星少先队员”升入初中或转学时,要及时做好档案转接工作。“红星少先队员”进入初中后,作为预备团员进行管理和培养,待条件成熟后发展成为团员。“红星少先队员”入团后,其档案材料要与入团志愿书等材料一并存档、转移。

“红星共青团员”的组织管理。对“红星共青团员”实行动态管理。每学期以团支部为单位,对“红星共青团员”评议一次,通过评议的,保留“红星共青团员”称号,继续进行跟踪培养,不能通过评议的,取消“红星共青团员”称号。在推荐评选省、市优秀共青团员时,“红星共青团员”要优先考虑。“红星共青团员”升学或转学时,要及时做好档案的转接工作。

“优秀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组织管理。以学生党校等方式对“优秀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重点管理和培养,毕业后“优秀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未发展入党的,学校党组织应及时将其培养档案转入新的学习、工作或居住地单位党组织,由新的单位党组织继续考察培养。

9.小学阶段工作衔接。小学阶段,为“红星少先队员”建立档案,人手一册,各级少先队组织具体负责将其思想、学习、培养、教育、评议等情况及时入档,统一管理。小学毕业,“红星少先队员”档案随学生升学而转移,由中学团队组织接收,继续教育培养。

档案转移可因地制宜采取个人接转、集体接转两种形式。一般可采取个人转接形式,“红星少先队员”档案由学校少先大队辅导员签字、学校盖章、密封后,由“红星少先队员”本人带入新的学校,交由中学班主任后,统一汇总到少先大队或中学团委进行接收。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其他条件允许的学校可采取集体接转的形式,由学校少先大队整好档案、列出“红星少先队员”名单、学校盖章后,统一转交中学团队组织。

中学团委和少先大队接收“红星少先队员”档案后,要统一整理出名单,统一管理,作为预备团员继续培养教育。

10.初中阶段工作衔接。初中团队组织接收小学“红星少先队员”档案,继续跟踪培养。按要求从初中少先队员中推选“红星少先队员”。为“红星少先队员”建立档案,人手一册,作为预备团员跟踪培养。经过教育培养,“红星少先队员”符合入团标准的,按程序发展成为共青团员。

从入团一年以上的共青团员中,推选“红星共青团员”。为“红星共青团员”建立档案,人手一册,各级团组织具体负责将其思想、学习、培养、教育、评议等情况及时入档,统一管理。

初中毕业后,“红星共青团员”档案随学生升学而转移,由学校团委负责人签字、学校盖章、密封后,由“红星共青团员”本人带入新的学校,或者采取集体转接形式,由高中或中专学校共青团组织接收,继续教育培养。

11.高中阶段工作衔接。由团组织负责接收初中“红星共青团员”档案,继续跟踪培养。从入团一年以上的共青团员中,推选“红星共青团员”,并建立档案,人手一册。校团委对“红星共青团员”档案进行名单整理并统一管理,将其思想、学习、培养、教育等情况及时入档,继续培养教育。

从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道德品质好、学习成绩优秀,年满18周岁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6个月以上的“红星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中间推选“优秀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并建立专门档案,统一管理。

高中毕业后,“优秀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由学校党组织转接到大中专院校党组织或工作、居住地党组织,继续培养。“红星共青团员”档案由学校团委书记签字、学校盖章、密封后,由本人带入大中专院校团组织,交由系团总支统一管理,不再继续求学的带入新的工作、居住单位团组织;或者采取集体转接形式,由大中专院校团组织或工作、居住地团组织接收,继续教育培养。

档案转接过程中,有条件的学校可在毕业生离校前,举行教育局、团委、相关学校、镇、村等党团组织代表和全体毕业生参加“红星少先队员(红星共青团员)档案交接仪式”。将“红星少先队员”“红星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相关档案在仪式上转交新的学习、工作或居住单位党团组织。

12.后续阶段工作衔接。各大中专院校、各单位党团组织要积极配合,接收好档案,搞好工作衔接,继续做好培养教育、考察推荐和发展工作,每年发展的党员中,经团组织推荐的“优秀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要占适当比例,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才的连续性一体化培养。

四、突出递进培养,加强“推优”对象的教育引导

实施“红心向党推优工程”,要根据不同年龄青少年的接受能力和心理特点,制定具体的培养措施,循序渐进,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尤其是爱党、爱团、爱队教育,培养他们对党、团、队组织的深厚感情,积极引导他们向组织靠拢。

13.加强对少先队员的教育引导。在少先队员中突出“爱党教育”主题,侧重情感教育和体验教育。小学及少先队组织要在对少先队员的教育中突出党情党史、团情团史教育,培养他们对党团组织的感情。要通过丰富直观的形式,增加他们对党的感性认识。要以“争做新时代好队员”主题活动为核心,开展好“党的十九大精神我知道”“习爷爷的教导记心间”“红领巾相约中国梦”“好队员在行动”“我与爸妈比童年”等系列活动,把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结合起来,让少先队员对党的历史、党的基本知识有一定的了解,理解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的道理。要开展富有特色的教育活动,采取主题班(队)会、认党旗、识党徽、听传统教育报告、看革命影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组织社会实践等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教育,收到潜移默化的效果。要与“雏鹰争章”“小手拉大手”行动、“动感中队”创建、“小小志愿者”“红领巾动感假日”“红领巾心灵港湾”等少先队品牌活动有机结合,丰富教育手段,强化教育效果。要在对少先队员普遍教育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红星少先队员”的培养教育,发挥好典型示范作用。

14.加强对共青团员的教育引导。在团员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侧重于理性教育和实践教育。以中学生团校等为依托,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团员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党史、党章、团史、团章,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广泛开展“思想大解放,青春创时代”大讨论,常态化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帮助他们认清社会发展规律,了解共青团与党的特殊政治关系,深刻领会党和国家事业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不断增进对党中央的拥护和爱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广泛开展“五四集中入团仪式”“与人生对话”“彩虹人生”“十四岁集体生日”“十八岁成人仪式”、青少年“国学达人”挑战赛、中学生志愿服务等教育活动。在此基础上,重点加强对“红星共青团员”的培养教育,学校要建立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小组,对“红星共青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要确定1-2名党性强、有培养教育经验的党员团干部担任学习小组辅导员,坚持每月活动一次。辅导员对“红星共青团员”接受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情况及日常表现、思想状况,每半年要在“红星共青团员”的档案上进行一次鉴定记录。高中、职业学校要建立中学生党校,每季度组织“红星共青团员”进行一次集中教育学习。对培养学习中涌现出的优秀分子,进行集中教育培养,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激发他们加入党组织的愿望,自觉提出入党申请。

15.加强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引导。加强对“优秀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促其尽快成熟。学校党组织要做好学生党校工作,定期组织“优秀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听党课、参加党组织的活动。学校党组织要及时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培养联系人。其接受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情况及思想进步、日常表现情况,由学校党组织每学期在“优秀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中填写一次鉴定记录。同时,“优秀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要向学校党组织进行一次书面思想情况汇报。“优秀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经一年以上培养,条件成熟的,可以吸收加入党组织。

五、夯实组织保障,确保“红心向党推优工程”实效

16.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红心向党推优工程”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潍坊市将继续发挥“红心向党推优工程”领导小组的领导作用,指导全市层面该项工作。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层层成立“红心向党推优工程”领导机构,加强内部协调,做到推荐程序共同制定,推荐人选共同协商,培养教育共同负责。

17.认真部署,抓好落实。各县市区、学校党、团、队组织要将“红心向党推优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紧密结合学校团队改革总体布局和具体措施,严格按照“推优”的标准要求、程序要求、管理要求,定期做好工作研究部署,认真抓好任务落实。

18.强化督导,科学评价。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共青团潍坊市委、潍坊市教育局、潍坊市少工委统一印制“红星少先队员”“红星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相关档案材料,下发材料模板,并将“推优”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纳入县级团队组织、各学校团队工作整体评价,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检查“推优”工作,督促“红心向党推优工程”规范、健康发展。

附:

1.潍坊市“红心向党推优工程”领导小组名单

2.潍坊市“红心向党推优工程”一体化培养工作流程图

3.潍坊市“红星少先队员”档案转接介绍信

4.潍坊市“红星共青团员”档案转接介绍信

5.潍坊市“优秀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档案转接介绍信

6.潍坊市“红星少先队员”档案

7.潍坊市“红星共青团员”档案

8.潍坊市“优秀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

共青团潍坊市委

潍坊市教育局

潍坊市少工委

                                一八年三月


附件1

潍坊市“红心向党推优工程”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刘艳芳    共青团潍坊市委书记

副组长:肖建华    中共潍坊市委组织员办公室副主任

        刘海涛    潍坊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珊珊    共青团潍坊市委副书记、市少工委主任

徐加金    共青团潍坊市委副书记

成  员:刘树东    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科长

杜晓敏    潍坊市教育局基教科科长

    王海燕    共青团潍坊市委四级调研员、学少部部长

王永建    潍坊市少先队总辅导员

高洪俊    潍坊市教育局团委书记

林  琳    共青团奎文区委书记

孙  超    共青团潍城区委书记

张鹏燕    共青团坊子区委书记

朱伟欣    共青团寒亭区委书记

滕  辉    共青团青州市委书记

王明科    共青团诸城市委书记

金圣凯    共青团寿光市委书记

王  斌    共青团安丘市委书记

田久增    共青团高密市委书记

马梓君    共青团昌邑市委书记

王秀臻    共青团昌乐县委书记

张海宁    共青团临朐县委书记

吴海亮    高新区团工委书记

张兴凤    滨海区宣传文化群团部群团部副部长

崔大壮    峡山区团工委书记

郭卫杰    经济区党工委组织部科员

王  飞    保税区团工委书记

张晓静    潍坊学院团委书记

吴周强    潍坊医学院团委副书记

刘志艳    潍坊职业学院团委书记

韩百宝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团委书记

高洪荣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团委书记

韩玉竹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团委副书记

杨  曦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团委副书记

王学勇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团委书记

所建国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团委书记

盖  笑    山东工业技师学院团委书记

吴殿臣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团委书记

杜  鹏    潍坊科技学院团委书记

杨  曦    山东省潍坊商业学校团委副书记

管文静    潍坊市技师学院团委书记

仉继航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团委书记

潍坊市“红心向党推优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共青团潍坊市委,王海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